预售资金监管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是怎么样的?谁了解
问题补充:有哪位能大致的跟我说一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是怎么样的,这个政策主要说什么内容,要如何监管预售资金呢?
●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
●需满足以下条件:1、①、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②、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③、按提供的预售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④、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2、《城市商品房预售售管理办法》第五条与《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四条内容相同;第六条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证制度。开发企业进行商品房预售,应当向城市、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希望可以帮到你!~
●无锡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方法:1、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3、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
●10月1日起我省计划实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 ??未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不得开盘销售 ?? ?? ?? 近日,一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在杭州众多开发商中掀起波澜。在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 ?? 业内人士表示,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无疑对购房者来说更加安全,而对于开发企业来说,将会使资金流动减慢,开发速度放缓。 ?? ?? 优先用于项目建设 ?? ?? 所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就是开发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或者建设项目全部作为独立的预售资金监管对象,在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号。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含商品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全部纳入该账户,由银行进行封闭式监管,开发商将不得挪用该笔资金。若开发商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需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监管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成证明或者监管项目其他有效的资金支付证明。 ?? ?? 其目的不言而喻。根据《暂行办法》的表述: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 ?? 为保证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暂行办法》中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其中包括支付项目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和法定税收,以及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 ?? ?? 在保证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账户中商品房预售资金累计总额,只有超出该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10%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可以调用其中超出部分资金。 ?? ?? 无资金监管不得开卖 ?? ?? 根据《暂行办法》中规定,在10月1日以后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将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对象范围。 ?? ?? 对于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登记时,也需要提供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在资金账户的证明。 ?? ?? 若开发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申请开立资金账户,骗取工程建设资金、擅自截留挪用购房人房款或不将购房人房款存入所设定的资金账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立即停止该项目的销售,并勒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和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 ?? ?? 大型房企影响有限 ?? ??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杭的绝大多数开发商手中,都已经拿到了这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 ?? ?? 大华集团营销总监赖劲松表示,预售资金一旦纳入监管账户后,对于行业内的很多不规范的小企业将会很难发展,“资金的放大效应没有了,有多少钱就只能干多少事。”赖劲松认为。 ?? ?? “现在的开发商都是两个锅盖盖三口锅。”中天集团副总裁金伟成一针见血地地指出,很多小开发商,都是将一个项目回笼的销售资金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这些销售资金原本应该是来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但是很多开发商却拿去买地、放贷等等,而开发商自己却并不用多少资金实力就可以运作一个大项目。”金伟成表示,倘若不能保证足额的建设资金,就很容易出现开发商资金断裂,导致楼盘烂尾等情况。 ?? ?? “我们的预售款都是进总部的一个专门的账户的。”金地·自在城的营销负责人沈锋明告诉记者,上市公司有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上市公司的资金和相关制度是非常透明的,所以即便没有将预售资金打进监管账户里,也都有明确的用途。” ?? ?? 做到极限将现房销售 ?? ?? 开发商预售资金被严格监管无疑会对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 ?? 赖劲松表示,对于正好处在这个节点上要开盘的楼盘来说,会相应的赶在10月1日之前领出预售证,楼市的供应量可能会在这段时间内放大。 ?? ?? “但这只是短期现象。”著名房产评论员丁建刚指出,“长期来看,楼市的供应节奏会放缓,毕竟开发商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把A项目的销售资金用到B项目的开发去。《暂行办法》的出台会客观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本。” ?? ?? 对开发商的要求更高,对购房者来说则会更加安全。丁建刚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会减少烂尾项目的产生,“这个事情做到极致的话就是现房销售。”丁建刚表示,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开发商还可以有条件地支取这部分资金作为工程款等用途,如果今后要求更加严格,连工程款等资金都不能支取的话,开发商就没有预先销售的热情,转而会选择现房销售了。“不过在短期内这也是不现实的,实现现房销售会将供应量放缓,供应减少,对目前这么大的需求市场来说不是件好事。”
●为规范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管理,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防范交易风险,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商品房预售款监管,适用本办法。第三条(预售款的定义)本办法所称的商品房预售款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下简称开发企业)将其开发的商品房在竣工验收备案前出售,由购房人按商品房预售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 ??第四条(主管部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商品房预售款的主管部门.市房产行政主管部门所属的房屋产权监理处具体负责锦江、青羊、金牛、武侯、成华及高新区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其他区(市)县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具体负责辖区内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管。第五条(主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的实施情况。第六条(监管协议)开发企业应当将监管协议纳入预售方案。开发企业在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前,应当根据预售情况,按幢、按建设项目分期规模或建设项目全部,自行选择本市范围内的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开设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以下简称预售款专用账户)。原则上一个预售许可对应一个预售款专用账户,预售规模较大的,可设立不超过3个预售款专用账户。涉及多个银行监管的项目,各行应将预售款项入账情况进行台账登记,定期报送牵头行确认。牵头行将入账确认后的情况及时通知各家银行。第七条(签订监管协议提交的资料)开发企业与商业银行签订监管协议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一)监管项目(按幢或多幢)的工程形象进度表; ??(二)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 ??(三)监管项目各阶段的资金使用计划;(四)银行要求的其他必要材料。 ??第八条(监管银行的职责)设立预售款专用账户的商业银行(以下简称监管银行)应当履行下列职责:(一)按监管协议约定的监管标的(按幢、多幢或分期项目)建立商品房预售款收缴、支出台账;(二)根据建设项目分部、分幢、分项工程预算清册、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形象进度,审核商品房预售款使用情况;(三)配合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对商品房预售款的监督检查,报送相关信息、数据和资料。第九条(监理单位的职责)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技术规范实施监理,并对工程建设资金使用计划承担监理责任。第十条(协调监管)设立多个预售款专用账户时,监管银行之间应当协调共同监管。第十一条(监管信息的公示)开发企业应当在预售现场公示监管协议,并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注明预售款专用账户。商品房预售款应当直接进入预售款专用账户,开发企业凭购房人的缴款凭证为购房人开具售房收款凭据。开发企业执行监管协议的情况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并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公众信息网上公示。第十二条(用款申请)开发企业申请使用商品房预售款时,应当向监管银行提交下列资料:(一)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表;(二)该项目的监理单位出具的相关证明;(三)监管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必要材料。第十三条(用款审核)监管银行应当在收到商品房预售款使用申请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审核完毕。对符合监管协议用款条件的,应当自审核通过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支付。第十四条(不予核准用款)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监管银行不得核准使用预售款:(一)无正当理由超出用款计划额度的;(二)实际用途、收款单位与申请不符的;(三)已拨用款未按规定使用的;(四)开发企业未将预售款足额存入预售款专用账户的;(五)未按主管部门的要求进行整改或履行处罚的;(六)其它违反本办法规定使用预售款的。第十五条(预售款超额部分的使用) ??监管银行在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过程中,在保证建设工程资金使用的条件下,预售款专用账户中的商品房预售款超出该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的总额时,可允许开发企业以其超出部分用于还贷或调用。第十六条(预售款专用账户注销)商品房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后,开发企业应当向监管银行申请注销预售款专用账户。第十七条(开发企业的法律责任)开发企业不按规定缴存、使用预售款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情节严重或逾期仍不改正的,可暂停该项目的预售,并可处以三万元以下罚款。开发企业不按规定缴存、使用预售款导致的不良记录记入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同时抄送国土、规划等其他行政主管部门,并向社会公示。第十八条(监理单位的法律责任)建设项目的监理单位提供虚假证明的,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第十九条(监管银行的法律责任)监管银行未按要求受理、审核开发企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的申请资料,违规支付商品房预售款的,除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外,不得再从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事宜,房产管理部门将相关情况告知银行业监管部门,由其按照相关监管规定进行处罚。第二十条(适用期限)
●是指由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银行对商品房预售资金实施第三方监管,房产开发企业须将预售资金存入银行专用监管账户,只能用作本**建设,不得随意支取、使用。(商品房预售资金是开发商将正在建设中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支付给开发商的购房款(包括定金、首付款、后续付款、按揭付款)。)业内人士认为,预售资金监管成为焦点,显示政府部门对开发商监管力度越来越严厉。此监管措施旨在防止资金被挪作他用从而造成烂尾楼。而一旦预售款不得他用,一些开发商可能会因为资金链紧张而快速推盘或促销,尽快回笼资金。房价有望再降,这对购房者而言,自然是利好消息。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是怎么样的?有没有人知道?
问题补充:有哪位能大致的跟我说一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是怎么样的,这个政策主要说什么内容,要如何监管预售资金呢?
●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二是在当地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注意:1、《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2、副本具体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
●商品房预售资金:指预购人依照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预售人,在商品房竣工交付前作为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预售资金设立监管额度,监管相当于120%预售项目工程总造价的预售资金,是为了防止这笔资金被挪作工程建设以外的他用,保障商品房项目能够顺利交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用于工程建设,并能够提供相应的票据和支付凭证,开发商可以申请使用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账户上并不要求一直存有监管要求的金额。但只有预售资金超过监管额度,开发商才能支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安置房这个要看在哪个地方了,沿海一带安置房确实比商品房质量好,但是内地就不好说了,主要看城市大小,政府的监管力度了,一般内地安置房质量不怎么样啊因为很多人都想捞一笔
●10月1日起我省计划实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 未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不得开盘销售 近日,一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在杭州众多开发商中掀起波澜。在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业内人士表示,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无疑对购房者来说更加安全,而对于开发企业来说,将会使资金流动减慢,开发速度放缓。 优先用于项目建设 所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就是开发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或者建设项目全部作为独立的预售资金监管对象,在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号。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含商品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全部纳入该账户,由银行进行封闭式监管,开发商将不得挪用该笔资金。若开发商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需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监管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成证明或者监管项目其他有效的资金支付证明。 其目的不言而喻。根据《暂行办法》的表述: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为保证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暂行办法》中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其中包括支付项目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和法定税收,以及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 在保证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账户中商品房预售资金累计总额,只有超出该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10%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可以调用其中超出部分资金。 无资金监管不得开卖 根据《暂行办法》中规定,在10月1日以后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将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对象范围。 对于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登记时,也需要提供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在资金账户的证明。 若开发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申请开立资金账户,骗取工程建设资金、擅自截留挪用购房人房款或不将购房人房款存入所设定的资金账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立即停止该项目的销售,并勒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和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 大型房企影响有限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杭的绝大多数开发商手中,都已经拿到了这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 大华集团营销总监赖劲松表示,预售资金一旦纳入监管账户后,对于行业内的很多不规范的小企业将会很难发展,“资金的放大效应没有了,有多少钱就只能干多少事。”赖劲松认为。 “现在的开发商都是两个锅盖盖三口锅。”中天集团副总裁金伟成一针见血地地指出,很多小开发商,都是将一个项目回笼的销售资金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这些销售资金原本应该是来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但是很多开发商却拿去买地、放贷等等,而开发商自己却并不用多少资金实力就可以运作一个大项目。”金伟成表示,倘若不能保证足额的建设资金,就很容易出现开发商资金断裂,导致楼盘烂尾等情况。 “我们的预售款都是进总部的一个专门的账户的。”金地·自在城的营销负责人沈锋明告诉记者,上市公司有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上市公司的资金和相关制度是非常透明的,所以即便没有将预售资金打进监管账户里,也都有明确的用途。” 做到极限将现房销售 开发商预售资金被严格监管无疑会对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赖劲松表示,对于正好处在这个节点上要开盘的楼盘来说,会相应的赶在10月1日之前领出预售证,楼市的供应量可能会在这段时间内放大。 “但这只是短期现象。”著名房产评论员丁建刚指出,“长期来看,楼市的供应节奏会放缓,毕竟开发商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把A项目的销售资金用到B项目的开发去。《暂行办法》的出台会客观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本。” 对开发商的要求更高,对购房者来说则会更加安全。丁建刚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会减少烂尾项目的产生,“这个事情做到极致的话就是现房销售。”丁建刚表示,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开发商还可以有条件地支取这部分资金作为工程款等用途,如果今后要求更加严格,连工程款等资金都不能支取的话,开发商就没有预先销售的热情,转而会选择现房销售了。“不过在短期内这也是不现实的,实现现房销售会将供应量放缓,供应减少,对目前这么大的需求市场来说不是件好事。”
●凯里经济开发区安置房这个要看在哪个地方了,沿海一带安置房确实比灯管商品房质量好,但是内地就不好说了,主要看城市大小,政府的监管力度了,一般内地安置房到达质量不怎么样啊因为很多人都想捞一笔
北京预售房资金监管政策有哪些?有什么值得注意的
●2015年11月17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松绑的政策正式公布实施,专家认为,该松绑只是适度放宽并不是“放松”。 若发现预售项目有发生质量事故、未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风险、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工程建设等情形的,可暂停开发企业专用账户的资金支取,切实防范资金风险。 2015年11月17日,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松绑的政策正式公布实施,即日起,在保证预售资金用于工程建设的前提下,商品房预售项目网上签约面积不足该预售许可证许可面积的二分之一时,房地产开发企业可自行支取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 据介绍,所谓预售资金监管,是商品房的购房款都要存入银行的专用账户,其中一部分为重点监管额度。开发商不得随意提取,保证楼盘的预售款优先用于工程建设。开发商按照工程进度的各个节点,按比例提取工程建设款。主要作用是防止楼盘“烂尾”,保证购房者权益。 相比2013年出台的《北京市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办法》,此次预售资金监管政策最大的变化是,商品房预售项目网上签约面积不足该预售许可证许可面积的二分之一时,开发企业可自行支取专用账户内的资金用于工程建设。这意味着,从开盘预售开始,直到房子卖到一半时,开发商都可以自由支取监管资金,不受这些节点的限制。同时,开发企业能够提供非监管银行出具的现金保函的,可以免除同等额度的监管资金。这就是说,假如开发商能够在其他银行开出1亿元的现金保函,其可以自由提取的监管资金就多出1亿元。 对购房人关心的新政实施以后商品房建设资金安全问题,《通知》也进一步明确:若发现预售项目有发生质量事故、未按期交付或存在不能按期交付风险、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影响工程建设等情形的,可暂停开发企业专用账户的资金支取,切实防范资金风险。购房人可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门户网站查询相关信息,切实保障购房人权益。 解读 预售资金监管适度放宽并不是“放松” 北京此次预售房资金监管松绑,对市场来说意味着什么?对此,北京房协秘书长陈志表示,房地产项现在期是需要大量资金。新的调整之后,更符合施工建设的规律,也减轻了企业的负担,使企业的预售资金更有效的用于在建工程。这也是办法再次修订和加强的本意。 陈志表示,过去的监管,考量更多的是工程质量、买房者资金安全。此次修改更有效的发挥市场监管的作用,减轻企业资金运作的压力,降低企业成本。 从市场看,全市纯商品房平均售价在每平米3万元的水平,在售的项目有400多个,在施的有600多个。从资金监管角度上看,今年取证的项目150多个没有完成预售额一半,粗粗的算大约两百六七十亿元的压力可以得到缓解。 也有观点认为,此次调整是“政府帮助企业过冬”,对此,陈志认为,新规对预售房资金的支取做了适度放宽,但监管强度没有放松。“这样的调整是为了企业资金运用更合理。并不是帮助企业过冬。开发企业能不能过冬,在于企业自己的能力。”
●沈阳执行限购令的实际细则实际内容有这些:一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坚决执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要继续增加土地有效供应,进一步加大普通住房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和税收政策,有效遏制投机投资性购房;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房地产统计基础数据;继续做好住房保障工作,全面完成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沈阳市房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沈阳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沈阳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经沈阳市政府同意后于3月份向社会公布。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完善住房保障体系建设,通过新建、改建、购买、长期租赁等方式,多渠道筹集保障性住房房源,逐步扩大住房保障覆盖面。要通过廉租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方式,解决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要大力发展公共租赁住房,合理确定租金水平,逐步解决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的住房问题。三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沈阳市地税局要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target=’_blank’>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积极推广应用房地产价格评估技术加强存量房交易税收征管工作,坚决堵塞税收漏洞。四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沈阳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五沈阳市规划国土局要增加普通住房用地有效供应。2011年的沈阳市商品住房用地供应计划总量不得低于前2年年均实际供应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和中小户型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不得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保障性住房用地不得从事商业性房地产开发,因城市规划调整需要改变用途的,由政府收回,另选地块供应。六沈阳市规划国土局要加强对已供房地产用地的监管,因企业原因闲置满1年的地块,要依法收取闲置费并责令限期启动建设;闲置满2年的,要收回土地使用权。要严肃查处囤地炒地等非法转让房地产用地行为,涉及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七沈阳市规划国土局要严格土地竞买人资格和资金来源的审查。参加土地竞买的单位或个人,应该说明资金来源并提供相应证明。要建立开发企业信用档案制度,对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竞买人,一经查实立即禁止该竞买人及其控股股东参与土地竞买活动。八有关部门要加快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加大房地产项目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配套的建设力度,对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做到优先安排、优先实施;对拟出让地块实行配套先行,加快普通商品住房供给。要优化投资服务环境,加强信息交流,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审批时限,为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项目审批开设绿色通道。要鼓励和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普通商品住房建设项目,特别是中小套型、中低价位住房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并为参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九在沈阳市人口密集、房价过高的二环区域内,暂时实行居民家庭限购住房套数政策,即:已拥有1套住房的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沈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在上述区域内限购1套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沈阳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沈阳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上述区域内向其售房。十沈阳市房产行政管理等部门要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商品住房项目在建建筑单体达到商品房预售许可审批条件时,应该及时报批预售方案,申办《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要在预售现场公示批准证件及其他应公示的信息,并对预售的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对违反相关规定且拒不整改的,关闭其商品房网上备案系统。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不得进行预售,不得进行展销活动。十一沈阳市房产局要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制定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办法,确保预售资金全部纳入监管账户,用于商品房项目工程建设。要加快推进存量房网上交易,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存量房买卖应当通过资金监管进行交易。要规范房地产市场经纪行为,加强经纪机构执业资格管理,建立完善信息平台和诚信考核办法。要进一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逐步完善统计基础数据,建立沈阳市统一的数据平台。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统计和监测,及时向社会公布批准商品房预售等相关信息。十二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按照沈阳市统一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完善措施,强化落实。要严格实行问责制,对稳定房价、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工作不力的,要追究相关部门和领导责任。特别是房产、物价、规划国土、税务、建设等部门,要依照沈阳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采取经济、行政等措施,通过联合执法、综合检查等方式,加强协作,形成合力,确保实现年度目标任务。以上就是沈阳执行限购令的实际细则有那些的全部内容
●沈阳版“限购令”暂限人口密集、房价过高的二环区域内。昨日记者看到,在沈阳市2月25日印发执行的《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房地产市场调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中,涉及了暂时限购、住房保障、信贷税收、土地供应、落实地方责任、市场监管和舆论引导等十二方面内容。《通知》强调,各地区和有关部门要切实承担起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责任,坚决执行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加强房地产市场宏观调控的相关政策,切实将房价控制在合理水平。在长达5页的文件中,有关限购细则的篇幅只有二百多个字,但字字都牵动着沈城百姓的心。限购实行后,哪些人能在哪些区域买房?对沈阳楼市将会产生哪些影响?这一连串的问号,都随着“限购令”的出台,迎刃而解。关键词区域限购《通知》中明确,沈阳的限购政策仅暂时局限在本市二环区域内。对已拥有一套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含购房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对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无法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二环区域内向其售房。关键词新房价控制目标《通知》中明示,沈阳市房产局要会同有关部门,依照沈阳市经济发展目标、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速度和居民住房支付能力,合理确定本市年度新建住房价格控制目标,经市政府同意后于3月份向社会公布。分析解读:这是国家首次要求地方政府制定房价调控目标,并要求今年第一季度就要发布。力度之严,史无前例。“国八条”刚出时,有业内人士曾推测,估计部分高房价城市可能会制定出房价涨幅控制线,部分房价不太高的城市可能会像重庆那样,制定出一个房价收入比的区间。在《通知》中,沈阳进一步明确了“住房价格控制目标”,更倾向于一个房价收入比的区间。但无论怎样,这种严格的问责制度对调控房价的效果肯定好于从前。关键词存量房网上备案《通知》原文为:加强商品住房预售管理,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行为,对预售商品住房实行明码标价;实施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加快推进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全面实施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进一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平台。分析解读:沈阳版“限购令”重点强调了区域,限购的范围既包括新建商品房,也包括存量房。从沈阳的情况来看,存量房已经开始推行了资金监管,规范的交易环节,但在网上备案方面,还存在一定瓶颈,假如可以推进存量房交易合同网上备案,进一步加快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全市统一的数据平台,沈阳“限购令”的实施落地,也将更有实效。关键词不足5年全额征税《通知》要求严格执行个人转让房地产所得税征收政策。对个人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统一按其销售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市地税局要重点对定价明显超过周边房价水平的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和稽查。分析解读:此项措施的意图很明显,是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此前,对个人购房不足5年转让,营业税是按差额征收的,现在改为按全额征收,征税基数增大很多,税负也相应显著增加。这就从一定程度上加大了投机炒房者的转让成本,是历次调控政策的深化与强化,同时也是对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的有力保障。关键词首付不低于60%《通知》要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款比例不低于6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市金融办、人民银行沈阳分行营业管理部要加强对商业银行执行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要严肃处理。分析解读:去年9月底的“国五条”曾强调,“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3个多月后,首付在50%基础之上再提高一成,力度罕见。这一次国家出拳很重,很明显还是将矛头指向了投资者和投机者。换句话说,就是从金融层面上削弱了对投资、投机性购房的支持力度,让银行的贷款重点去支持自住性需求。从沈阳的房地产市场来看,改善性住房的比例还是在不断增加的。据不完全统计,沈阳现在有25-30%的购房者是出于改善需求购买二套房的,从这种角度来说,该政策对这部分人会有一定影响。但从实际操作层面上看,这种影响也不大。
●以下是唐山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查询的方式查询购房者查询《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共有两种途径:一是在售楼场所实地查看;二是在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网站中“新建商品房”栏中输入项目名称进行查询。在查看预售许可证时购房人应关注,《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分为正本和副本,正本上可了解开发企业名称、项目名称、批准预售范围、许可证号和发证日期;副本实际描述了各个楼号的建筑名称、最高楼层和批准预售面积、套数、性质。另外备注栏中还会注明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监管账号;土地和在建工程的抵押情况;回迁房源信息、保障性住房信息等内容。期望我的会的能帮助到你
●商品房预售资金:指预购人依照合同的约定,预先支付给预售人,在商品房竣工交付前作为该商品房建设费用的款项。预售资金设立监管额度,监管相当于120%预售项目工程总造价的预售资金,是为了防止这笔资金被挪作工程建设以外的他用,保障商品房项目能够顺利交房。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只要用于工程建设,并能够提供相应的票据和支付凭证,开发商可以申请使用监管额度内的预售资金,账户上并不要求一直存有监管要求的金额。但只有预售资金超过监管额度,开发商才能支取资金用于其他用途。
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拨付申请 如何写求解
问题补充:商品房预售重点监管资金拨付申请 如何写求解
●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就是开发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或者建设项目全部作为独立的预售资金监管对象,在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商品房
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申请如何写
问题补充:解除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申请如何写
●你就写,“按监管协议内容及监管条例,我公司已完成小区建设,没有违反监管条例,现根据监管协议内容,请贵局(住建局)及银行解除监管,并提取剩余监管资金”呵呵
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的具体内容是什么
● 10月1日起我省计划实行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制度 未签订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不得开盘销售 近日,一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在杭州众多开发商中掀起波澜。在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杭州中心支行和中国银行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联合下发的文件中规定,自今年10月1日起,开发商收存商品房预售款将全部纳入资金监管账户,预售资金使用实行封闭式管理,银行将根据项目节点完工证明,分批次向开发商支付资金。 业内人士表示,对预售资金进行监管,无疑对购房者来说更加安全,而对于开发企业来说,将会使资金流动减慢,开发速度放缓。 优先用于项目建设 所谓“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就是开发商根据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按照商品房预售许可规模或者建设项目全部作为独立的预售资金监管对象,在当地商业银行申请开立商品房预售资金专用存款账号。购房者按合同约定支付的预购房款(含商品房按揭贷款、住房公积金贷款),将全部纳入该账户,由银行进行封闭式监管,开发商将不得挪用该笔资金。若开发商申请使用监管项目预售资金,需向监管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交监管项目监理单位出具的建设项目分部分项工程完成证明或者监管项目其他有效的资金支付证明。 其目的不言而喻。根据《暂行办法》的表述:为规范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督管理,确保商品房预售资金用于相关工程建设,防止商品房交易风险,保障预售商品房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房地产市场正常秩序。 为保证预售资金用于项目建设,《暂行办法》中规定,商品房预售资金在项目竣工验收备案前,优先用于项目工程建设投资,其中包括支付项目工程款、建筑材料、配套设施、设备等款项和法定税收,以及归还本项目房地产开发企业贷款。 在保证本项目工程建设资金使用的前提下,资金账户中商品房预售资金累计总额,只有超出该监管项目工程预算清册总额的110%时,房地产开发企业才可以调用其中超出部分资金。 无资金监管不得开卖 根据《暂行办法》中规定,在10月1日以后批准预售的商品房项目(含经济适用房、限价商品房)将全部纳入预售资金监管对象范围。 对于未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的项目,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房地产开发企业申请办理《商品房买卖合同》预售备案登记时,也需要提供商品房预售资金存在资金账户的证明。 若开发商提供虚假申报材料申请开立资金账户,骗取工程建设资金、擅自截留挪用购房人房款或不将购房人房款存入所设定的资金账户,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将立即停止该项目的销售,并勒令其限期改正。同时,将其行为记入企业的诚信档案和人民银行的企业征信系统。 大型房企影响有限 记者了解到,目前在杭的绝大多数开发商手中,都已经拿到了这份《浙江省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暂行办法》(征求意见修改稿)。 大华集团营销总监赖劲松表示,预售资金一旦纳入监管账户后,对于行业内的很多不规范的小企业将会很难发展,“资金的放大效应没有了,有多少钱就只能干多少事。”赖劲松认为。 “现在的开发商都是两个锅盖盖三口锅。”中天集团副总裁金伟成一针见血地地指出,很多小开发商,都是将一个项目回笼的销售资金投入到下一个项目中,“这些销售资金原本应该是来偿还银行贷款或者支付工程款,但是很多开发商却拿去买地、放贷等等,而开发商自己却并不用多少资金实力就可以运作一个大项目。”金伟成表示,倘若不能保证足额的建设资金,就很容易出现开发商资金断裂,导致楼盘烂尾等情况。 “我们的预售款都是进总部的一个专门的账户的。”金地·自在城的营销负责人沈锋明告诉记者,上市公司有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上市公司的资金和相关制度是非常透明的,所以即便没有将预售资金打进监管账户里,也都有明确的用途。” 做到极限将现房销售 开发商预售资金被严格监管无疑会对市场产生深远的影响。 赖劲松表示,对于正好处在这个节点上要开盘的楼盘来说,会相应的赶在10月1日之前领出预售证,楼市的供应量可能会在这段时间内放大。 “但这只是短期现象。”著名房产评论员丁建刚指出,“长期来看,楼市的供应节奏会放缓,毕竟开发商不可能像现在这样,把A项目的销售资金用到B项目的开发去。《暂行办法》的出台会客观上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本。” 对开发商的要求更高,对购房者来说则会更加安全。丁建刚表示,在这种情况下,会减少烂尾项目的产生,“这个事情做到极致的话就是现房销售。”丁建刚表示,从目前的政策来看开发商还可以有条件地支取这部分资金作为工程款等用途,如果今后要求更加严格,连工程款等资金都不能支取的话,开发商就没有预先销售的热情,转而会选择现房销售了。“不过在短期内这也是不现实的,实现现房销售会将供应量放缓,供应减少,对目前这么大的需求市场来说不是件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