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销售发票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可以抵扣,在申报表中怎样填写?
问题补充:就在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情况表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当期申报抵扣的固定资产进项税额吗?
●增值税纳税申报里不需要手工填制的,只要在认证抵扣的专用票发票税额上传到国税服务器后,就会自动在“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表二)里体现的;就会自动生成”增值税纳税申报“里的数据了。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可以抵扣吗
问题补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抵扣联可以抵扣吗
●可以认证抵扣,但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税控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也就是密码区打印有密码的机动车发票);2、必须是最终使用者所购车辆且必须是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所购车辆不能是应征消费税的汽车和摩托车(一般能抵扣的是货车类或工程车类,小汽车是不能抵扣的);4、机动车发票上必须开税号。政策依据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推行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有关工作的紧急通知》(国税发〔2008〕117号)规定,自2009年1月1日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机动车(应征消费税的小汽车、摩托车、游艇等机动车和旧机动车除外)零售业务必须 使用税控系统 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机动车零售企业向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机动车的,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统一填写 购买方纳税人识别号 ,向其他企业或个人销售机动车的,仍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新版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6〕479号)规定填写。根据上述规定,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的“身份证号码/组织机构代码”栏内应填写贵公司的纳税人识别号,而不是组织机构代码,否则不能申报抵扣进项税额。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吨位必须填写吗
问题补充: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中的吨位必须填写吗
●吨位原则上要写,但是如何开票时忘记填写了,而且客户已经买完税,基本上也可以,根据当地车管部门的要求不同,但吨位不同于大梁码发动机号等,不是必须的。
云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经稽核系统比对结果为“缺联票”的,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问题补充:云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经稽核系统比对结果为“缺联票”的,能否抵扣进项税额?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云南盈江地震灾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增值税扣税凭证认证稽核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11〕266号)规定:“一、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经稽核系统比对结果为“缺联票”的,由主管税务机关通过增值税抵扣凭证审核检查系统进行核查。属于地震灾害造成销售方不能按期报税的,由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或其上级税务机关出具证明,购买方出具付款凭证,据以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取得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经稽核系统比对结果为“缺联票”的,可比照本批复第一条规定办理。”
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2009年的发票存根联丢失,但记帐联都已入帐,我现要重新购发票,不能验旧发票,如何办理
●将记账联复印,代替发票存根联,在复印件上备注说明丢失情况,然后带着记账联原件去国税局验旧即可。
汽车4s店2014年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验旧需要什么东西
●需要识别码和开过发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