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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全力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能力 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3% | 亮点
导 语
随着城镇化、机动化快速发展,山东已快步进入汽车社会。2017年,全省汽车保有量和机动车驾驶人数量分列全国第一、第二位,高速公路交通流量突破4.53亿辆次,同比增长12.6%。面对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的各类风险,山东高速交警部门从突出隐患着手,全力提升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能力。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较大以上交通事故同比下降73%。山东在高速公路交通安全防范治理上采取了哪些措施?有哪些好的经验做法可供借鉴?
建设与应用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超速事故连续4年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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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速是机动车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事故隐患较大
“十次事故九次快”。超速行驶始终是机动车肇事肇祸的重点交通违法,这在山东省高速公路显得更为突出,超速行驶违法量大、查而不绝。据统计,近五年山东省高速公路亡人交通事故中,直接或间接与超速行驶有关的交通事故约占总数32.3%,事故隐患较大。研究表明,机动车行驶速度每降低1km/h,碰撞危险将降低3%,美国等西方国家非常注重对机动车行驶速度的控制,高速公路最高限速值仅为65英里每小时(约104km/h),比我国最高限速值低16km/h。
“高速”公路不是“超速”公路,“高速”行驶更不是无限速地“肆意”行驶,加之山东省是以山地丘陵为骨架、平原盆地交错环列其间的地形地貌,部分高速公路坡道、隧道、弯道密集甚至相互连接,极大增加了超速引发事故的概率。如何保障高速公路过往车辆在安全的前提下快速、有序通行,有效减少和遏制超速问题发生,是摆在高速交警部门面前必须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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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与应用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
为攻克高速公路超速行驶的管理难题,山东高速交警部门以深化科技信息化建设为突破口,强力推动全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与应用。出台《山东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规范》,建立包含了全省统一路况信息监测发布体系、车辆速度控制诱导体系、车辆违法抓拍查处体系、指挥调度体系、重大事件应急处置体系的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目前已建成并投入使用高清视频监控、占道抓拍、可变信息标志等各类科技设备1万余套,基本实现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全省全覆盖。
依托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应用形成“四位一体”交通违法查处机制,即通过路面巡逻、视频巡逻发现违法行为并取证,依托缉查布控系统对违法车辆列管,借助指挥平台对现场执勤民警进行调度、发布指令,采用流动、定点相结合的方式对违法车辆及时进行拦截处罚。实现了对省内高速公路交通违法全时空、全时段的发现与抓拍,形成“上高速有违法,下高速受处罚”查处模式,有效提升勤务工作针对性和执法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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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强力推动全省高速公路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建设与应用
智能交通安全系统启用以来,山东全省因超速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连年下降:2014年下降13.5%,2015年下降3.6%,2016年下降8.1%,2017年下降7.6%。目前平均每处测速点每天抓拍量不足10起,测速点抓拍超速数量占通行量比不足1‰,超速事故隐患得到有效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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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山东全省因超速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起数连年下降
大力推动可变限速标志等科技设施建设与应用,妥善应对141次恶劣天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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恶劣天气易致高速公路发生多车相撞甚至群死群伤事故
高速公路因其特殊性,交通安全易受恶劣天气影响。雾霾、雨雪、冰冻、团雾等恶劣天气频发时期,往往也是高速公路交通事故、拥堵等问题多发的阶段,尤其是多车相撞甚至群死群伤事故发生概率较高。
分析近五年山东高速公路事故发现,每年11月至次年3月,涉及恶劣天气的交通事故起数占总数的43.5%,其中较大以上事故占总数的35.1%,死亡人数占总数的41.9%。多车连环相撞等恶性事故多发频发,例如2012年滨莱高速高青段“1.19”事故(死亡6人)、2012年济广高速平阴段“12.14”事故(死亡7人)、2015年荣乌高速莱州段“1.16”事故(死亡12人)和2016年京沪高速济阳段“12.26”事故(死亡3人),教训深刻。有效加强恶劣天气交通应急处置一直是山东各级高速交警部门工作的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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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用限速标志、高音号角等科技设施
近年来,依托智能交通安全系统等基础工程建设,山东省高速交警部门大力推动可变限速标志等科技设施建设与应用工作,建成并使用可变限速标志1024套、高音号角1138处、气象监测设备131个、雾区诱导防撞路段425.5公里(248处)。当出现恶劣天气时,及时利用可变限速标志,分段设置最高限速值,提醒并控制通行车辆减速慢行;利用雾区诱导防撞系统,准确提醒进入雾区车辆保持安全行车间距与车速;利用路面可变情报信息板、高音号角等设施实时向过往车辆发布前方路况、恶劣天气、绕行路线和“降速、控距、亮尾”等提示信息,大幅降低了各类恶劣天气带来的隐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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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利用雾区诱导防撞系统,提醒进入雾区车辆保持安全车速和车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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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具备空气能见度与路面湿滑度两种功能为一体的监测设备
2017年,山东全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共妥善应对141次恶劣天气,有效遏制多车相撞交通事故多发频发势头,减少长时间长距离拥堵,让广大群众在遇到恶劣天气时不但能“走得了”,更能“走得好”、“走得顺”。
强力推动护栏改造升级及路侧隐患排查治理,整治各类隐患4474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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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公路中央隔离及路侧护栏缺失问题突出
中央隔离及路侧护栏是高速公路非常重要的安全设施,是保障高速公路行车安全、减少伤亡的关键一环。然而,山东省高速公路三分之二的护栏执行的是1994年老的安全标准,远远不能满足当前安全需求,并且存在护栏缺失、应设未设等问题,其中以缺少路侧护栏的问题最为突出。
据统计,2012年以来,在山东省发生的一次死亡5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中,车辆冲过护栏造成正面相撞或翻入边沟的占比达44.4%,其中以2012年青银高速淄博段“10.7”事故(死亡14人)、2016年沈海高速青岛段“4.9”事故(死亡8人)、2016年济聊高速聊城段“8.5”事故(死亡9人)三起事故最为严重,共造成31人死亡。在近三年事故中,涉及车辆冲出路侧护栏,碰撞桥墩、标志牌立柱等固定物的事故共393起,造成228人死亡,其中以2015年泰新高速公路新泰段“6.25”事故(死亡6人)、2015年威青高速海阳段“8.14”事故(死亡5人)两起事故最为严重,共造成11人死亡,后果十分惨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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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力推动护栏改造升级和路侧隐患排查治理
为切实解决高速公路护栏隐患问题,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山东高速交警部门自2015年开始,按照高危、低危、一般的标准,强力推动护栏改造升级和路侧隐患排查治理。邀请专家重点调研桥梁、隧道、坡道等事故多发路段,将排查出的安全隐患以及整改建议函告全省14家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向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讲明道路安全隐患引发事故的严重后果,以及责任追究等相关情况,并通过下发督办通知单、约谈等形式推动破解治理难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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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全面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及时整治
2017年,山东高速交警推动、联合高速公路管理和经营单位共整治高速公路路侧障碍等各类交通安全隐患4474处,整改率达98.3%,推动济聊高速德州段、泰新高速等390公里护栏完成了提档升级,自2015年威青高速海阳段“8.14”较大事故后,已连续32个月未发生涉及路侧障碍隐患的较大以上交通事故。
“亮剑”超载违法、强化协同共治,超载车通行量下降5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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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车超限超载是交通事故致死致伤的重要祸患
统计近三年事故数据发现,山东省高速公路较大以上事故中,涉及货车的占比高达71.4%,在所有高速公路亡人事故中,涉及货车超限超载的占比近20%,货车超限超载是交通事故致死致伤的重要祸患。然而,高速公路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要求高、难度大,特别是易引发货车驾驶人群体不满,民警在执勤执法中常会遇到不配合、挑衅谩骂甚至暴力抗法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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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整治货车超载超限专项行动,注重源头把控
面对“治超”严峻形势,山东各级高速交警部门主动担当、敢于亮剑,自2016年9月份开始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既坚持理性、平和、文明、规范执法,不因执法问题引发货车驾驶人的投诉和上访,又做到严格执法,对严重超载违法“零容忍”,严格落实记分处罚措施,所有超载车辆一律卸载,责令6513辆非法改装车辆恢复原状,不消除违法状态不放行。
通过调取高速公路管理、经营单位提供的运营数据及驶离收费站下口车辆称重情况,对超载车辆通行与查处情况进行科学分析,实现精准打击。同时注重源头把控,约谈重点车辆运输企业300余家,推动货车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取得了真正、实质、有效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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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高速交警在超限超载检测站对货车进行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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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开展整治公路货车违法超限超载行为专项行动
2017年,全省高速公路交警部门共查处货车超载15.7万起,全省通行高速公路超载车辆同比下降51.4%,其中通行超载30%和100%以上的车辆分别同比下降74.3%和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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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017年山东全省通行高速公路超载车辆同比下降51.4%
对危化品运输企业开具“大额罚单”,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下降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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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运输车超速、超载等行为多发,一旦发生事故后果严重
山东省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大省,同时也是运输大省,每年合计运输总量近7800万吨,高速公路是其主要运输通道。危化品运输车辆超速、超载、违法停车等违规违法行为多发,运输环节事故发生概率较大,特别在高速公路全封闭的交通环境下,一旦发生危化品泄漏、爆燃等情况,后果不堪设想。如2012年济广高速平阴段“12.14”事故(死亡7人)、2013年长深高速广饶段“9.15”事故(死亡9人)、2015年荣乌高速莱州段“1.16”事故(死亡12人),都是因危化品泄漏、爆燃引起的群死群伤恶性交通事故,影响恶劣、教训深刻。
据统计,2012年至2015年全国及山东省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全部发生在高速公路,且多发生在夜间,危化品运输车辆这个“流动炸弹”,随时威胁着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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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整治运输企业,通过“大额罚单”倒逼企业落实主体责任
为彻底治理危化品运输车辆这个重大隐患,山东各级高速交警部门自2015年起全面开展专项整治,将治理重点由驾驶人向运输企业转变。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针对超载运输危化品的违法行为,在处罚驾驶人的基础上,一律对运输企业依法处以5万元以上10万以下的罚款,通过“大额罚单”倒逼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同时,制定并实施了夜间禁行措施,大幅度减少了事故隐患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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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对危化品运输车辆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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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查处违法运输的危化品车辆并到相关企业进行约谈
通过多措并举,已基本消除危化品运输车“大罐小标”现象,2016年危化品运输车辆事故起数同比下降51%,自2015年荣乌高速烟台莱州段“1.16”重大事故后,已连续39个月未发生涉及危化品运输车辆的较大交通事故。
坚持将宣传教育作为预防事故、保障畅通的治本之策
有序的交通治理,良好的交通秩序,建立在高度的交通文明基础之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根本好转,最终要靠全民交通文明素质的提升。基于这个认识,山东各级高速交警部门始终将宣传教育作为预防事故、保障畅通的治本之策,不断创新载体、拓展渠道,广泛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宣传,厚植交通文明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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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山东高速交警”龙头账号,微博微信粉丝超330万
建立以“山东高速交警”账号为龙头,总队支队大队三级成建制进驻,微博、微信、今日头条三大主流客户端全网全覆盖的新媒体矩阵,总关注人数超过330万,全网阅读量累计突破3.1亿次,开发了警示曝光、安全提示、路况查询、定位报警等功能,实现了“遇有舆情积极发声、遇有困难积极协助、遇有警情快速联动”的实战效能,获评全国公安政务新媒体创新服务奖、全国最具影响力公安头条号、公安交管十佳飞跃力微博账号等16个全国性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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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山东高速交警”账号部分获奖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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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推广“e高速”手机App,日均服务群众14.8万人次
开发推广“e高速”手机App,实现全省高速路况实时推送、路面监控查看、拥堵绕行提示等功能,并辅以安全出行知识推送、事故快处指导等便民应用,目前,“e高速”用户总数已突破100万,日均服务群众数量高达14.8万余人次,已成为服务公众出行的知名品牌,广受群众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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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开发推广“e高速”手机Ap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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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展“行高速无违法奖励”活动,奖励金额达640余万元
按照“教育处罚”与“奖励引导”相结合的理念,连续三年开展“行高速无违法奖励”活动,由山东高速信联支付有限公司和中国石油山东销售分公司以通行卡、加油卡的形式出资奖励,对报名参加活动且无交通违法的车主进行抽奖,奖励对象由最初“两客一危一货”重点车辆扩展到所有社会车辆,并在每期开奖仪式后,连续开展重点隐患运输企业集体约谈活动,真正做到“守法得奖励、违法必受罚”。截至目前,已集中约谈重点隐患企业128家,奖励活动参加人数突破45万人次,累计发放奖励640余万元,参与活动车辆的违法率与活动初期相比平均下降28.6%。
结语:山东将按照“安全为要”和“畅通为民”的要求,瞄准“做强品牌、提级升位、走在前列”的既定目标,继续紧盯影响高速公路交通安全畅通的突出问题,以严执法、除隐患、强基础、改作风、促共治为突破口,着力防控风险、补齐短板、做强长板,持续向严重交通违法和安全隐患宣战,力促重点交通违法查处率、隐患排查整改率、人民群众满意率“三率齐升”,全力创造安全畅通、和谐有序的高速公路交通环境。
(资料来源:山东高速交警总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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